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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快递托运须谨慎 避免事后维权难

【 字体:     】     发布时间: 2008-7-11

自六月中旬以来,适逢高校学生毕业离校和暑期放假,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已接到关于高校学生物品托运方面的投诉40余起,主要反应的问题是托运公司不能按约定时间将行李物品发至到达地、托运行李物品损坏和丢失等情况。对投诉较多的武汉讯达快递有限公司、武汉龙江都市物流有限公司等,市消协已督促其尽快解决联系消费者,并逐一解决投诉的问题。对此,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快递服务注意以下事项:

一、办理快递业务应当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公司,以免违约后损失难以挽回;

二、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约定保价服务,以防物品灭失、损毁后无法获得足额赔偿;

三、在寄递和签收快递物品时要与快递人员一起验视物品,并在快递单据上写明物品情况;

四、妥善保管托运协议、消费凭证等证据,一旦遭到快递企业拒赔,应当据此投诉维权。


打印 【 关闭 】 文章来源:市消协 武汉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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