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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主题----“诚信·维权”

【 字体:     】     发布时间: 2006-1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议,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广泛征求全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经常务理事会审议,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4年年主题确定为“诚信·维权”。“诚信”,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
  “维权”,就是号召广大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的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诚信·维权”是新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法》的需要,“诚信·维权”是解决现阶段消费维权领域里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
  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的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对经营者的广泛监督,扶优限劣,全面贯彻落实《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从治本入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为积极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纪念《消法》实施十周年、中消协成立二十周年为契机,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社会各界鼎立相助、密切配合下,发挥职能,积极创新。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组织优势,全面履行消费者协会的七项职能,努力提高维权服务效能,要诚信为本,倾心服务消费者,要依法维权,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律,整合维权资源,深化维权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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