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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诚信兴商 共尽责任”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

【 字体:     】     发布时间: 2007-9-15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5部委《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7]27号)、中消协字[2007]4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以优秀企业的示范效应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武汉市消费者协会

支持单位: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卫生局

        武汉市物价局

武汉市商业局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市大众消费咨询中心

媒体支持:武汉红盾信息网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武汉电视台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诚信兴商 共尽责任”宣传教育及现场咨询活动,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

11月中旬,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大型“诚信兴商 共尽责任”现场咨询活动,开辟专场开展房地产消费宣传教育。设立咨询服务台,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消协工作人员、律师、企业客服人员等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现场受理、调解消费投诉;宣传《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及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印制并免费发放消费指导手册。

(二)组织举办“诚信兴商 共尽责任——武汉市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论坛”。

邀请中消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共同探讨保护消费者权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论坛讲话、论文会后汇编成文集。

(三)发布“武汉市企业践行中消协《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倡议”,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

组织市消协理事单位、“守合同重信用”及“消费和谐”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典型企业开展倡议、公开承诺活动。由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主流媒体上集中展示一批践行《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诚信维权公开承诺的企业,以优秀企业的示范效应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四)根据针对公用服务、房地产、保险消费等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议结果,对在价格收费方面、公平交易方面、广告宣传方面、诚信服务方面、争议解决方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

四、工作要求

以上活动所需提交的材料须在1015日前递交活动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活动。

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027-8277397182853792(传真)。联系人:李国安13007110315,王咏红13907117620,杜菲85633043。网络宣传:www.wh315.org.cnE-mail:wh315kf@126.com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

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07“诚信兴商 共尽责任”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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